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湖北祥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祥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祥云股份和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湖北祥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湖北祥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祥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公司主要从事磷肥、复混肥料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按种类可以分为磷铵类产品、复混肥料、合成氨以及其他附属产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胡华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32.4391万股,通过云丰投资控制公司223.4900万股,合计控制公司42.03%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祥云股份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723.266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72,318万元,分别用于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祥云股份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珏、方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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